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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與中國簽署14項合作文件 日期:2024-08-30 瀏覽人數:44

越通社河內——8月19日,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與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共同出席雙方各部委、行業和地方間合作文件的簽字儀式。具體如下:

1、越南胡志明國家政治學院與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的合作協議備忘錄。

2、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工貿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工業合作的協議備忘錄。

3、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越南老街-河內-海防標準軌鐵路線路規劃立項援越項目結果檔案移交證明書。

4、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衛生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醫療合作的協議備忘錄。

5、越南國家銀行與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銀行業務合作和信息交流的協議備忘錄。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與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舉行會談

6、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農村發展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關於越南鮮食椰子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7、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農村發展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關於越南輸華養殖鱷魚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議定書。

8、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農村發展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關於越南冷凍榴蓮輸華植物檢疫和食品安全要求議定書。

9、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計劃與投資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關於推動社會民生領域發展合作項目的協議備忘錄。

10、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關於諒山—河內和芒街—下龍—河內兩條標準軌鐵路規劃技術援助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公函。

11、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越南通訊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華社的業務合作協議。

12、越南電視臺與中國中央廣播電視總臺關於加強合作的協議備忘錄。

13、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衛生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傳統醫藥領域合作的協議備忘錄。

14、越南記協與中國記協關於新聞媒體交流計劃(2024-2029年)的協議備忘錄。

越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蘇林

簽字儀式上宣布的兩份文件包括:
(壹)、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工貿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經貿領域合作的協議備忘錄。
(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工貿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經貿領域合作的協議備忘錄。

MOA協議備忘錄:備忘錄(MOU)是一種不具約束力的協議,陳述各當事方採取行動、進行商業交易或建立新合作關係的意圖。這類型的協議也可稱為意向書(LOI)或協議備忘錄(MOA)。根據美國法律,這三者實際上是可以互換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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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nhandan.vn/viet-nam-trung-quoc-ky-ket-14-van-kien-hop-tac-giua-hai-nuoc-post825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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